学籍备案办事指南
一、受理对象:暑假或寒假离校短期交流的学生
二、受理时间:工作日 8:30-12:00 14:00-17:30
三、申请材料:
1、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》
2、自主申请项目的同学需提供录取函复印件
长学期内交流超过6周的同学,需另外提交保留学籍相关材料(保留学籍相关链接:http://tao.sustech.edu.cn/studentService/id-312.html):
上述材料经除教工部以外的部门审核并签字后上传至教务系统(学籍异动申请-学籍备案短期交流)并填写好相应信息,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后,再到教工部审核签字。
四、特别提醒:
1、如需学分认定,请在离校前填写好《南方科技大学离校交流学业修读计划表》,自行找相关学分认定部门确认所选课程是否可以认定学分。
2、凡离校参加学习交流的同学,必须办理离校手续,否则不予受理资助申请。
3、寒暑假短期交流的同学无需提交复学申请,请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开学到校报到。
联系人:康宁老师
电子邮箱:kangn@sustech.edu.cn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