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留学籍办事指南
一、办理对象:
离校学习交流时间跟春秋长学期重叠在6周以上的学生,需到教学工作部办理保留学籍的申请。
二、办理流程:
1、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《学籍备案申请表》、《保留学籍申请表》和《保留学籍离校审批单》。
2、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
3、除教工部以外的部门审核通过并签字后将以上材料上传至教务系统(学籍异动申请-保留学籍长期交流)并填写好相应信息,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后,再到教工部审核签字。
三、特别提醒:
1、毕业学期原则上不允许离校交流,院系认为确有必要派出的学生,需额外填写上传《承诺书》
2、如是自主申请项目,还需上传邀请函或offer/I-20
3、如需学分认定,请在离校前填写好《南方科技大学离校交流学业修读计划表》,自行找相关学分认定部门确认所选课程是否可以认定学分
4、凡离校参加学习交流的同学,必须办理离校手续,否则不予受理资助申请。
5、保留学籍期间不能选课(院系认可的实习实践课除外)。在《学习计划》“本校选课”一栏中,如果有选课计划,填写完后需院系审核签字,如果没有则不填。
6、如保留学籍期满后还将继续在校外交流学习,需填写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-延期补充申请表》、《南方科技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》,重新办理学籍保留。
四、如何复学:
应在学习交流截止时间后三周内返校,并上传《复学申请书》及出入境证明至教务系统,线上申请回国复学。
五、办理地点:
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后至南科大中心304室
联系人:康宁老师
邮箱:kangn@sustech.edu.cn
